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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开心网”今对簿公堂 原告索赔一千万

 

CCTV.com  2009年10月28日 11:0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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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0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8时40分报道,再过20多分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会开庭审理一个特别的案件。这起诉讼涉及到现在很流行的“开心网”,所以也引起不小的关注。原告认为被告模仿了自己的“开心网”,形成不正当竞争,索赔一千万元。详细情况连线正在庭审现场的中国之声记者白杰戈。

  主持人:现在你已经到了现场,现场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到的人多吗?

  记者:现在我就是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门口,现在已经有不少的媒体记者陆续到达,因为庭审是涉及到网站的问题,也是有一些网络的媒体专门赶来采访报道。

  主持人:尤其是开心网,它的网友特别多,在年轻人当中非常的流行,先介绍一下这个案件的案情和目前了解到的原被告双方的态度。

  记者:我们了解到,原告是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他们在起诉书中说,公司在2008年3月份创办了开心网,也就是很多人知道的kaixin001.com,并且拥有开心这个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在2008年10月份的时候,他们从媒体上看到山寨开心网的报道,经过调查之后发现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在当年的10月14号开通了一个也叫开心网的网站。

  主持人:当年是03年还是08年?

  记者:08年的时候,这个网站的服务功能还有对象、内容也是完全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域名是kaixin.com,比原告少了001这三个阿拉伯数字,原告表示说这样的情况让网民难辩真假,导致自己的注册用户上升趋势明显的减缓,大量的潜在用户流失,也认为被告是违反了公平、诚信的商业原则,不费任何力气就取得了原告公司经过精心策划、辛勤劳动和开拓创新而取得的竞争优势,这样的行为是构成了不正当经营,并且使得原告的合法权益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千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并且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还要公开赔礼道歉以及承担诉讼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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