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狱友“减刑”不成 男子因犯诈骗罪领刑1年
川西监狱10监区服刑人员舒洪,打着能帮狱友获取减刑的幌子,前后3次骗得狱友唐某11800元财物。被揭发后,舒洪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原判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月17日,成都检察院驻川西监狱检察室接到匿名举报:川西监狱10监区服刑人员舒洪,私藏手机和索取钱财帮助他犯减刑。驻狱检察室随即会同监狱狱侦部门展开调查。
经过审讯,舒洪交代了犯罪行为:去年12月,身为犯人组长的他与刚入监的遂宁籍罪犯唐某闲谈中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帮助其多减一点刑,但要花点钱,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骗取钱财。
去年12月25日,唐某母亲来监狱探视时,唐某告诉母亲有个朋友可以帮助多减刑,但需要花些钱。在唐某的再三恳求下,唐母说可以先给一点钱看看再说。双方商定,由唐母将钱打入舒洪母亲的储蓄存折上。
第二天,唐母即按照约定往舒洪指定的账户上存入了1000元。今年1月6日,应舒洪的要求,唐母给舒洪寄了两条价值800多元的烟。今年春节前,唐母又往舒洪指定的账户上存入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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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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