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合肥十月十二日电 (记者 成展鹏)记者十二日从安徽蚌埠市检察院获悉,该省马鞍山市原国土局局长王海风十年间涉嫌收受或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一千七百余万元,安徽蚌埠市检察院已就其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王海风于一九九七年一月至二00八年十一月期间,利用其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区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土地买卖、征迁、办证、办理矿山采矿手续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美元、港币、新台币及房产、股份、名贵手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超过一千七百余万元。
在向王海风行贿的四十多人中,绝大多数都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矿山开采、建筑公司的老板,其中有六人所送的钱物均在一百万元以上,最多的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经理,其先后多次送给王海风房产、款物共折合人民币三百三十多万元。同时,王海风还以借钱为名索取贿赂达人民币二百万,对方要求其打个借条,但遭到王海风的拒绝,至案发该款一直未还。
王海风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蚌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于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将其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王海风应以受贿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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