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9月15日播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曾经震惊全国的“刘招华制贩冰毒案”主犯刘招华执行了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招华跨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依法对被告人刘招华判处并核准死刑。
2005年3月,在逃亡了9年后,“大毒枭”刘招华在福建福安市被警方抓获;2007年6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刘招华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合计12.675吨,获利约人民币3100万元,一审判决刘招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年8月,广东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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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