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9月14日报道 今天上午,梁丽一家和代理律师司贤利早早来到宝安检察院咨询处理结果。院方表示今天未有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会在法定期限内公布,让梁丽安心等待。
根据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要求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或特别案件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延长半个月的时间。记者了解到,上一次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完毕的时间是8月13日,既然今天(9月14日)未有处理结果,那么最终结果可能还要半个月才能见分晓。
目前,法律界普遍认为,有3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最可能作出的处理决定。一种是作出不起诉决定,梁丽直接释放回家;一种是以盗窃罪起诉,因为数额巨大,一旦定罪,最重的刑期可能是无期徒刑;还有一种是以非法侵占罪起诉,最重的刑期是5年。检察机关将梁丽的行为界定为盗窃罪、侵占罪抑或是“拾金而昧”,判决的结果将会呈现天壤之别。
灾难是一个接一个
梁丽出看守所后到医院体检,被查出患有子宫肌瘤,她丈夫刘建华红着眼睛告诉记者,“当时结果一出来我就觉得天都塌了,梁丽刚从看守所出来,我刚松了一口气,现在又碰上这病。”
面对至少要好几万元的手术费,刘建华一家已经实在掏不出钱来了。从梁丽进看守所后,刘建华四处奔走,本来就贫困的家庭更是家徒四壁。小孩在楼下小吃店里吃每天5元的快餐,正在长身体的年龄却得不到营养补充。
刘建华希望能带梁丽回河南老家治病,因为难以承受在深圳的治疗费用,在家乡做手术可能要便宜一点。但是由于案子未了,她根本不能离开深圳。因为家里已经无法承受这笔费用,刘建华希望能得到社会上好心人的资助。但到记者截稿为止,梁丽一家还没有收到任何一笔来自社会的资助。
新闻回顾:女工"捡"获300万元金饰可能被起诉盗窃罪
新闻摘要: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垃圾桶旁“捡”到一箱首饰,价值超300万元。她没打开就放在洗手间,下班后没见失主就带回家中。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其起诉,一旦定罪,因为数额巨大,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梁丽案时间表:
2008年12月9日——机场清洁工梁丽在机场“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14公斤黄金首饰。当晚,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2009年3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梁丽案出具起诉意见书。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正式批捕梁丽。
2009年4月30日——该案由深圳市检察院还送宝安检察院审查后,宝安检察院第一次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5月11日——梁丽究竟是“偷”还是“捡”,引起广泛争论。法律界众多著名学者发表自己的看法,超过300万网民参与了各种网站的网络调查。
2009年5月15日——警方称梁丽盗窃证据确凿
2009年5月22日——广东高院院长首谈女工"捡"金涉嫌盗窃案 将依法审判
2009年5月29日——公安机关将补充侦查的梁丽案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7月13日——宝安检察院第二次将梁丽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9年9月11日——女工"捡"300万金饰被羁押续:已取保候审(本文来源:广州日报作者: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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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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