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庆 张爱雄 记者 肖娟 商为智) 昨日凌晨,一男子醉酒后驾车在东湖鲁磨路造成三车追尾事故,其亲友深夜赶到东湖交通大队掏出一万块钱企图贿赂民警“赎回”醉驾肇事人,被民警严辞拒绝。
12 日晚23时45分,王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客车,在鲁磨路磨山派出所门前路段与前面两车发生追尾事故。东湖交通大队民警前往处理时,发现王某浑身酒气,连站立都成问题。酒精测试结果显示,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两倍于80mg/100ml的醉酒标准。现场处理完毕后,民警将王某依法传唤到东湖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案件办理中,王某的三名亲友闻讯赶到大队,缠着民警要求从轻处理,被民警严辞拒绝。
凌晨3点钟,因办案民警谢弗卡、张浩接到另外一起事故报警需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值班民警王宏春担负起看守王某任务。这时,三人中的其中一男子趁机掏出一万元塞给王宏春,请求民警“放一马”。王宏春立刻对三人进行严厉批评,指出他们的行贿行为已经违法,并将他们请出办公室。
最终王某被依法受到行政拘留15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相关链接:
责编:石光辉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