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去年全国十大传销案之一
女子杨红丽组织多人发展传销,建立严密的传销网络,传销总额高达1300余万元,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2008年十大传销案之一。昨天上午,延庆法院开审此案。由于被告人数较多,此案预计审理一周。
此案在延庆法院最大的法庭开审,在押的被告人有12名,取保候审的有26名,一名副院长在法庭门口组织法警维持秩序。庭审到中午,仅仅核对完毕38名被告人的身份。主犯杨红丽现年45岁,是河北来京务工人员。2006年,她成立了北京顺兴鸿运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市一家公司签订协议,销售“久久元生液”。检方指控称,2006年7月至去年4月,杨红丽采取虚假宣传等手段,以发展传销人员和返利为诱惑,利用销售“久久元生液”的形式,策划、组织、领导刘某等人在怀柔、延庆、顺义、昌平、平谷、密云、丰台及河北、辽宁等省份,建立传销网络。21个月内,杨红丽组织、领导的传销网络共发展传销人员3000余人,建立了严密的传销网络,传销总额高达1300余万元。
昨天下午休庭前,法官表示,由于被告人数众多,且被取保候审人员居住在北京各个郊区来往不便,法庭将按照延庆、昌平等被告人的居住地域,分天依次审理此案。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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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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