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泸州江阳区华阳学校教师宋剑(学校名册上为宋健),因猥亵学生被批捕;今年5月,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宋剑有期徒刑3年。在此期间,宋剑工资照发。(8月23日《长江商报》)
坐牢还带薪,的确令人称奇,但这样的特殊待遇应该不是坐牢者多么神通广大,而是只要有吃空饷现象的存在,就会有这样的方便之门,“带薪坐牢”仅是一个变种而已。
吃空饷现象为何久禁不止?过去我们往往会归结为吃者的“本领高强”,或者余威了得,而通过这位老师的“带薪坐牢”,我们看到的则是工资发放过程中的按部就班,使得本应终止的工资成了“犒赏”犯罪的奖金,不仅会令获益者诚惶诚恐,而且更可能会让公众为自己的纳税所向而感到可悲。
如果说前面错了那就该将所有错发的工资追回,其中相关部门和个人还应受到严肃处理才对,可当事的华阳学校负责人却表示,只是接到人事局和教育局的停发工资通知,对已发放的是否要追回来没有说。
发放时责任把关形同虚设,而错发之后谁也不担责任,这正是吃空饷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当我们越来越惊叹吃空饷者神通广大之时,请别忘了赋予他们如此特权的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的一路绿灯。该不该给被羁押和判刑人员发工资,我相信发放者一点也不糊涂,无论是出于旧情而有意施恩,还是类似发放已经很多懒得纠正。
□周稀银(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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