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挪用公款“四宗罪”
公诉机关指控南海社保局局长廖先伟滥用职权导致1.2亿资金流失,但最终只认定了600万;
廖先伟收取借款企业“好处费”700多万,输了钱从“小金库”里拿,临调走还不忘再贪。
本报佛山讯(记者刘艺明实习生黎微) 滥用职权,未经审查就借出巨款,公诉机关指控1.2亿资金因此流失;私设“小钱柜”专门收取企业所送“好处费”700多万,按级别在局内进行私分;贪污公款偿还赌债、购买汽车,中饱私囊……原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廖先伟在任职的十年后终于东窗事发。
近日南海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挪用公款“四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指控流失1.2亿只认定600万
南海区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1999年期间,时任南海社保局局长的廖先伟,擅自将本局社保基金违规借给外单位使用,后借款单位因破产等原因无力偿还,造成人民币1.2亿元资金至今无法收回。
但最终,南海区法院只认定一起滥用职权事实,造成600万元至今无法收回。
对于其他事实为何没有认定,法院的判决书里并没有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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