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20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严格建设和准入管理、强化使用过程的监督和加强上市交易管理成为新规的三大看点。
《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而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价格低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的,依指导价格缴纳相应的土地收益等价款。(编辑: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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