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新闻):昨天晚些时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通知》明确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要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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