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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江苏立法听证教师轮岗]任教6年后须到别校任教

CCTV.com  2010年04月02日 15:3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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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新闻20分):择校难、择校贵一直困扰部分学生家长。今天上午,江苏省教育厅和法制办联合举行的一场立法听证会就直指这一问题。会上讨论的“教师定期轮岗制度”备受关注。

    本台记者 吴睿:我现在是在《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的立法听证会现场,这项草案最引人关注的部分就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在一所学校任职6年后,必须流动到其它学校任教”的新规定。

    盱眙县兴隆中心小学副校长 龚显堂:异地交流,吃、住、行是最大困难,势必增加教师的经济负担。

    盐城大丰中心小学教师 施飞:43.6%的教师坚决支持教师流动。对于在强校和薄弱校之间流动,城乡教师基本达成共识。

    [南京立法听证教师轮岗]轮岗教师每年不超总量20%

    江苏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每所学校每年参与轮岗的教师数量不会超过该校教师总量的20%。发达国家也有老师轮岗的制度,比如日本是七年左右、韩国是五年左右轮换一次。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丁晓昌:我们将时间定为义务教育阶段,第二是在一定区域内(轮换),就是说可能是县一级或者区县一家范围,如果是大的县可能还要划分为若干个区,减轻教师因为住房,因为交通,因为家庭带来的困难。

    本次听证会后,江苏省教育厅和法制办将会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提交省人大,预计5月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会正式审议。

    [南京立法听证教师轮岗]6年试点略显成效

    其实早在6年前,江苏省教育部门就开始尝试以教师定期轮岗来平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等教育资源丰富的城区最先进行了试点。

    2003年,白下区把名校游府西街小学一部分骨干老师抽调到师资力量相对较弱的鑫园小学任教。目前鑫园小学已成为南京市小班化精品学校。

    为鼓励教师参与轮岗,鼓楼区教育局在区域内推出“能级制”考核,参与轮岗的老师优先被评为标兵、能手和新秀,授予荣誉称号,发给相应的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学校间中长期的。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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