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3月31日电(记者熊润频)针对近日发生在安徽省涡阳县高炉镇第一敬老院九旬老人火化前“复活”事件,涡阳县相关部门已经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该敬老院目前正在整改。这是记者从涡阳县民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3月20日上午,涡阳县高炉镇第一敬老院九旬老人王振民突然没了气息,卫生院管理员高某联系高炉镇卫生院职工蒋某为其做死亡鉴定。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情况下,蒋某宣布王振民死亡。下午,王振民老人被送往殡仪馆火化,但在火化时,验尸工发现老人仍有生命特征,并未死亡。随即老人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于两天后死亡。
事发后,涡阳县高炉镇党委、政府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其中,高炉镇第一敬老院管理员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除敬老院管理员聘任职务;高炉镇第一敬老院院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长职务被撤销。同时,高炉镇民政办主任何某也被撤职。高炉镇卫生院职工蒋某也被依法追究责任。
据悉,涡阳县已经召开了镇(场)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敬老院院长会议,通报了事件和处理结果。各乡镇也以此事件为警钟,在全县敬老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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