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新闻):陈水扁被控教唆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18号首度开庭。陈水扁否认犯罪,表示幕僚在侦讯时作伪证,是大家一致的决议,自己并无教唆犯行。
台北地检署上个月起诉陈水扁教唆伪证案时指出,2006年7月,高检署查黑中心传讯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等人时,陈水扁曾在官邸召集马林等人商议,要求他们在应讯时不能承认吴淑珍以他人发票申领公务机要费。
台北地院18号首度开庭审理此案,陈水扁在庭上否认犯罪,表示召集幕僚在官邸开会,是为了告诉幕僚,有部分机要费是用在“机密”支出上,机密工作必须严加守密不能曝光。对于吴淑珍以他人发票支领机务费,陈水扁表示,由于幕僚也不希望吴淑珍交付发票给他们签核一事曝光,因此一致决定作出相同供述,他并无教唆的犯行。同时,陈水扁强调,发票都是吴淑珍搜集的,自己没有以他人发票申领过机要费。
检方去年侦办陈水扁家庭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衍生出伪证案,去年九月,吴淑珍因承认教唆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在机要费案中作伪证,已被台北地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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