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中国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统筹局日前共同签发《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备忘录》,今后,内地和香港的学生可持各自的学士学位证书直接申请对方高校的研究生学位。
根据规定,已获得认可的内地和香港双方高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者可以申请攻读对方高校的研究生学位或者职业学习。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可申请攻读对方高校的博士学位。只获得内地高校学士学位,但成绩优异并完成高质量论文或者研究工作者,都可直接申请攻读香港高校的博士学位。只获得香港高校的荣誉学士学位,且成绩优异者,可以直接申请攻读内地高校的博士学位。
据介绍,内地和香港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士学位以下的学历证书不予互认。此外,双方还支持两地高校在课程学分认可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并尊重两地高校按照其有关规定进行的招生自主权。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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