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0日讯 今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在回答有关《预算法》的修订问题时,高强说,要规范预算的执行。《预算法》明确地提出,“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这个要求也是比较严的,而且对于预算的调整作出明确的规定。现行《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是,只要是人大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不出现赤字,或者是批准的赤字预算不突破,就不算调整。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的很多,最多的超几千亿,只要不出现赤字,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的监督,这是不完善的,这一点要作出修改。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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