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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8月审议修改稿 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CCTV.com  2010年03月10日 13:0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中国网3月10日讯 今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在回答有关《预算法》的修订问题时,高强说,《预算法》的修改,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从本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日起就开始,经过了近两年的工作,确实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标志之一,就是我们预算工委、财政部会同15个部门,已经提出了一个修改稿子,也可以叫做修改征求意见稿,最近就要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以后还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高强表示,这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三句话:第一,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确地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第二,规范预算的执行。明确地提出,“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这个要求也是比较严的,而且对于预算的调整作出明确的规定。现行《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是,只要是人大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不出现赤字,或者是批准的赤字预算不突破,就不算调整。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的很多,最多的超几千亿,只要不出现赤字,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的监督,这是不完善的,这一点要作出修改。

    第三,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在预算监督的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违反《预算法》各项行为的处罚规定,都作了明确规定。我相信,《预算法》修改正式实施以后,对于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监督,改进预算管理都会发挥重要作用。

    高强说,按照今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今年的8月份就要第一次审议预算法修改稿,还要经过二读、三读,最后形成决议,颁布实施。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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