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20分):
卫生部昨天发布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当一些病情危重的患者被紧急送到医院,自己没法签字,家属又没到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及时抢救病人。
《规范》中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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