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再来关注谢晋名誉侵权案的最新进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号对已故著名导演谢晋的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进行二审审理,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10月,谢晋心源性猝死。随后在宋祖德、刘信达开设的公开博客中出现了一些不利谢晋名誉的博客文章。谢晋遗孀徐大雯将二人告上法庭。2009年12月25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宣判,宋祖德、刘信达被判立即停止名誉侵害,公开发表致歉申明,并赔偿徐大雯28万元。一审败诉后,宋祖德兄弟不服提起上诉。2010年2月1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宋祖德、刘信达代理律师在庭上也公开承认,宋祖德博客内容是瞎写的。
据了解,在宋祖德、刘信达的博客文章中,被指与谢晋有染的刘晓庆已经正式委托谢晋案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对宋祖德提起刑事诉讼。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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