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来了解一下美国对台军售的相关背景。从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以来,美台军售问题就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并成为中美双方斗争的焦点之一。1979年4月10日,美国总统卡特签署了《与台湾关系法》(TRA),成为美台军售的所谓“法律依据”。近30多年来,美国根据亚太地区自己的利益出发,对台军售特点已经从制衡演变到针锋相对了。
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签署了“八•一七公报”,美国承诺会逐步减少对台军售直至最终解决问题。但美国并没有遵守其承诺。
20世纪80年代,冷战后期,美国慑于中国在美中苏三角战略中的作用,对台军售规模较小、性能较低。这一时期,美售台武器虽然数量较大,但是主要是一些陈旧落后、退役淘汰的“滞销品”,包括S-2E/2T反潜机、“佩里”级护卫舰、“基林”级驱逐舰等。
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美国强化对华遏制政策,将台湾作为牵制中国的一个重要筹码,对台军售规模较大、性能较好。美国向台湾提供了一大批高新武器,包括F-16A/B战斗机、“爱国者Ⅱ”防空导弹、E-2T“鹰眼”预警机,“毒刺”防空导弹等。
2000年至2008年,美国全球战略重心进一步向亚太地区倾斜,美台军售战略重点从帮助台湾防御和维持台海军力平衡转移到对华“积极防御部署”上来。这一时期,美售台武器主要特点体现了更具攻击性,如“纪德”级驱逐舰等;并具有兼容性,如“联合战区模拟系统”,该系统可以与美军太平洋司令部以及日本、韩国同时联机;三是充满针对性,针对大陆装备SU-27和SU-30战斗机,美国不断帮助台湾提升F-16A/B战斗机性能,还向台出售各类先进的空对空导弹。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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