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国家标榜所谓互联网信息“自由流动”,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即越是在信息多源、信息爆炸的社会里,越要首先确保信息是安全的,在这种基础之上的信息有序流动才能最终服务于社会和人本身的长远发展。
在国际互联网发展进程中,“互联网治理”的概念是逐步清晰并确立起来的,也是人们对这种先进技术利弊权衡的一种选择。互联网诞生之初,主要用于科技界及军事界,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网络,规模很小,网络应用建立在用户相互信任、彼此自律的基础之上,因此基本不存在治理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互联网成为一个完全开放的信息网络,但规模依然不大,网络应用主要集中在学术、科研领域,互联网治理问题也不是十分突出,认为对这一新的传播媒介应给予最大的自由度以利其发展的看法占据上风。但是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信息网络已经成为一个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互联网向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渗透不断深入,网络不再是游离于现实生活之外的“虚拟社会”,而日益成为一个国家赖以正常运行的“神经系统”。切实保障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信息化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大课题。
保障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目前,网络淫秽色情、网络欺诈、垃圾邮件、网络攻击、网络病毒等,正严重威胁网络信息安全,损害人们对互联网的信心,危害现实世界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和谐。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强调网络信息的自由流动是不够的,必须把网络信息的安全流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如果网络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所谓的信息流动就是无序的流动;如果网上流动的信息不是合法的、有益的,而任凭垃圾信息的泛滥,就会对现实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应切实采取措施,依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使网络信息的流动既安全可靠又通畅有序,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未成年人的在线保护,就是当今全球普遍关注的问题。世界各国的共识是:以“儿童最大利益优先”为原则,保护他们免受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的侵害。在中国,青少年已经成为网民中的最大群体,互联网对他们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0年1月15日刚刚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10到19岁年龄段的青少年网民超过1.2亿,是我国最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占网民总数的31.8%,此外,低龄网民比例不断上升,10岁以下网民群体已增至1.1%。我国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权利,开展了打击网络及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的专项行动。但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一个治理的难题突显出来,那就是大量中文淫秽色情网站将服务器托管在美国等国家。过去一个多月来,公众通过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等举报受理机构举报的淫秽色情信息近30万条次,经确认,其中境外线索占到举报总量的85%以上。由此可以看到,互联网全球互联互通给网上淫秽色情治理带来严峻挑战,而其中一个难点恰恰是由某些标榜信息自由流动的国家所造成。
世界各国国情千差万别,由于互联网普及程度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文化传统不同,法律规定不同,各国对网络安全的关切也各有差异。因此,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通畅流动,不可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用一个法律来规范,用一个模式来治理。近年来,一些国家经常用“网络自由”的话题来诘问、批评中国,是非常不公正、也是非常无知的。
中国对互联网依法实行管理,同时我们也倡导互联网业界实行自律,实行自我管理。中国对互联网管理的做法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们非常重视吸收国际上有关互联网管理的经验。网站要传播正确的信息,不要误导公众,更不能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影响。这些规范作为职业道德,应该得到遵守。
即使从网站的角度看,一个负责任的网络媒体对其平台上传播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中外也没有什么两样。如英国BBC网站开设的论坛名为“畅所欲言”,似乎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是,该论坛在显著位置告知想发言的网友:该论坛是“经过彻底编辑”的。在一份详细的规定中,使用了大量“不得”、“严禁”等字样,对众多言论的内容和表达进行了限制,要求“文稿的内容必须对题、有品位,而且是文明的”,“我们不能保证收到的每项评论都会发表,并且把所有违反论坛规则的评论删除”。规定还发出相应警告:一旦违规,“户口可能被立即取消,有关当局或受侵害者可能向你采取法律行动”。
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事业发展、民族和睦、民心凝聚的大局出发,对互联网内容进行依法管理是不言而喻的。近日,美国用所谓“网络外交”的手段对中国施压,试图让中国改变或放弃对互联网治理的一贯方针,只能说那是一厢情愿。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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