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台湾高院去年底以陈水扁贪污重罪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再延押陈水扁 2个月。陈水扁不服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4日驳回抗告,裁定继续羁押。
去年,陈水扁因贪污等罪行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案件移审高院后,高院合议庭去年9月24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并于同年12月17日裁定再延押扁2个月。
陈水扁不服提出抗告,经过审理,台湾高等法院14日驳回了其申诉。高院指出,陈水扁因涉犯贪污嫌疑重大,且扁家海外尚存巨资,如潜逃海外仍可享有优渥生活。另外,陈水扁曾任地区领导人,熟稔外逃管道,较一般人更知悉潜逃方法,因而裁定维持原判,延押2个月至2月23日。
陈水扁因涉嫌贪污等罪已经被台北地方法院羁押了340多天。被移交高院后,依然没有解脱被羁押的命运。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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