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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解读医改配套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四基本要求

 

CCTV.com  2010年01月12日 13:5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 卫生部1月1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办主任邓海华对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行解读。以下是相关主要内容。

  [邓海华]2009年12月31日,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了医改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才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要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

  据此,医改领导小组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文件作为医改的重要配套文件,要求卫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编制等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切实推动卫生人才队伍的发展。经过充分调研、反复修改完善,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强调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4点基本要求:一是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把卫生人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人才促改革,以人才促发展;二是要加强卫生人才宏观管理,建立健全卫生人才宏观管理的体制机制;三是要坚持思想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培养两手抓,努力建设一支忠实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人才队伍;四是坚持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整体推进各类卫生人才协调发展。

  《意见》对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药、护理、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卫生机构管理等各类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对健全卫生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流动机制提出了有力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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