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1月8日播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
根据《指导意见》,国家将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加大税费政策支持力度。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在落实土地供应政策方面,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在完善安置补偿政策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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