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环球视线)12月23日消息:英国毒贩在华被判死刑
主持人 水均益:观众朋友,您好,欢迎您收看新闻频道正在直播的《环球视线》,我是水均益。
这几天,一位名叫阿克毛的53岁的英国人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尤其是英国政府和媒体,阿克毛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两年前,他因为携带4公斤海洛因到中国在乌鲁木齐机场被逮捕。英国《卫报》22日报道称,中国最高法院21日已经驳回了阿克毛的上述,阿克毛将于下周被处死。报道说,英国外交部对这一消息表示"震惊"和担忧。英国首相布朗也给中国政府写信,希望免除阿克毛的死刑。对于英国的这种施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也给出了回应,我们首先来听一下姜瑜的回应。
姜瑜 外交部发言人:这个案子一直是依法处理的,走私毒品在国际上也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应该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和他的待遇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中方也向英方及时进行了领事的通报,并且安排领事探视。
水均益:有关这个话题,我们今天请到了两位嘉宾,一位是我们的特约评论员周庆安,还有一位是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教授屈学武,屈女士。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关于阿克毛的案子,英国媒体这两天有点议论纷纷,有的要求英国政府要向中国施压,来改变对阿克毛的判决,免予死刑。有的甚至举出例子说,他精神上有点什么问题。您感觉从我们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判罚的依据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吗?
屈学武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我觉得完全没有问题,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以属地管辖原则为基础的。所谓属地管辖原则就是凡是在我这个国家的领域内犯罪的,都要受本国刑法的管辖。受本国刑法的管辖,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就本案而言,要受中国刑事法院的管辖。第二,他要适用中国的刑事法律规范。就本案而言,它是一个走私毒品的案件,我们刑法347条规定的是走私毒品海洛因50克以上,他的法定刑就是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走私的毒品数额是极其巨大的,是四千克,远远超过50克。
专家观点:任何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都必须适用中国刑法
水均益:是50克的80倍。
屈学武:所以这么极其巨大的数额,罪行极其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到中国领域内犯罪,理所当然应该适用于中国刑法,就像中国公民到英国去,也必须适应于英国刑法一样。
水均益:而且国际上这个东西很普遍,比如说像新加坡,外国人到新加坡吐一个口香糖,鞭打几下,不也是这样吗?
屈学武: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到别的国家去,要遵守别国的法律。
水均益:有的英国媒体的法说,说这个人好像精神上有点问题。当然他说的精神上的问题,指的是他人格有点什么,我也不知道准确的词,类似这种情况,这个怎么看?
屈学武:精神上有没有问题,必须由法院做鉴定,确立有还是没有精神上的问题,而不是由媒体说,他有问题还是没有问题。这个案件,据我们所了解,当事人自己并不申请做精神病的鉴定。
水均益:这个我可以向您印证,因为今天我们也联系了一下阿克毛的律师,据律师给我们介绍一下,他也找过阿克毛本人,阿克毛本人说,你别找,我没有毛病,而且他白纸黑字写,他本人和家族没有任何精神病史。
屈学武:第一,他自己申请鉴定。第二,他确实有问题的话,他的监护人可以申请鉴定,或者他的辩护律师也可以申请鉴定。而本案恰恰是要给他做鉴定,他说不做鉴定,所以法院如何发现问题,法院也可以要求鉴定,但是他自己不做鉴定。
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我们对精神病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需要两个标准:第一,心理标准,心理上,在你做案的时候,确实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第二,医学标准,医学上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精神病,而不是非常广义的人格障碍、心理异常、性格偏执,这些都不是我们司法认可的精神病。
水均益:再问一下周先生,现在英国媒体还有更离谱的说法,因为这个案子的宣判和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正好是一天,然后英国媒体就开始做文章说,这是中国政府拿英国政府来报复,这有点太离谱了吧?
周庆安 特约评论员:所谓的报复论的说法,这个想象力实在是太丰富了,而且这种想象力的丰富已经到了远远脱离案件事实本身的程度了。我们在国际政治中间,曾经见过西方国家在国际政治活动中,拿某一些案件做筹码、做交易,但是所有的这些交易都不会以一个人的生命和一个国家的司法基本公正拿来做这样的交易,这个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国家的主权和国家尊严的范畴,所以这种"报复论"的形成,其实本身是毫无根据的形成。但是媒体的这种议论其实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就像若干年前新加坡对于一个外国人的鞭刑,当时新加坡舆论和西方舆论形成了非常尖锐的对立,对立的根本因素在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新加坡有没有权力鞭打一个外国人,但是根据孰低管辖的原则,可以根据本国法律,对在本国犯法的外国人施以惩戒。
第二方面,西方舆论有没有权力干涉一个国家的国内的司法行为。
水均益:不光是西方对中国,任何国与国之间都没有权力干涉当事国的司法独立。非常感谢,特别是感谢屈老师来到我们的演播室。《环球视线》稍候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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