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两会签署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等三项协议

 

CCTV.com  2009年12月22日 23:1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台中12月22日电(记者 陈斌华 刘刚)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22日下午在台中签署了《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三项协议。

  在《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中,双方同意共同加强船员和船主权

  益保障,明确船员、船主各项基本权益,并作为劳务合同要件进行规范。同意共同规范船员劳务合作经营秩序。核定经营主体并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加强大陆船员赴台证件管理。同意拟协商建立两岸船员、船主申诉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理协调机制,并就渔船船员劳务合同、船员证件管理、船员接驳船标准、船员休息场所等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在《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中,双方同意建立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信息查询平台及检疫检验证明文件核查及确认机制。同意建立业务会商、研讨、互访、考察及技术合作机制。必要时,可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检疫检验专项领域技术合作研究。同意建立两岸检疫检验通报联系机制,及时通报进出口农产品重大疫情及安全卫生事件讯息,定期通报进出口农产品中截获的有害生物、检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不合格情况。同意建立农产品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协助进口方到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考察访问,对确认符合检疫检验要求的农产品,实施便捷的进口检疫检验措施。同意建立重大检疫检验突发事件协处机制,及时通报,快速核查,紧急磋商,并相互提供协助。

  在《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中,双方同意在标准、计量、检验、认证认可及消费品安全等五大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除在相关领域开展一般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外,双方还将探索和推动两岸在重点领域制定共通标准;合作研究最高量值准确可靠的装置,开展相关装置的比对;建立两岸贸易中商品检验合作与磋商机制;推动两岸认证认可结果的互信;建立两岸消费品安全信息通报联系机制及协处机制等。同意以技术合作、专家会议、信息交流、人员互访及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交流与合作。

责编:石光辉

1/1

  相关链接: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