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到会的24听证代表有消费者代表9人,据介绍,他们都是从报名者中随机抽取的,除了3名在校大学生,其他 6人的身份分别是:历下区建委公务员,山东省胶东供水局高级工程师,上海米欧时装有限公司总代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技工学校中级职称工作人员,历城区锦绣山水库管理处助理工程师,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职员。这6 名消费者代表均持相似看法:每立方米水费上涨 0.2 元,对生活开支影响甚微。
对此,不少市民质疑,最受价格波动影响的群体,却不在听证代表之列,连表达想法的机会都没有,不合理。
听证代表、济南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王汝旺也表示,水价上涨,应充分考虑到困难群体的意见和承受能力,目前济南市有特困家庭12487户,困难劳模近万名,有关部门应多倾听困难群体的看法,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
听证会不宜少数服从多数
听证会上,大多数听证代表对政府调整水价给予理解和支持,认为适当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保障污水处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市民节水意识,以及维护良好的水环境。
24 名代表中,除了两名消费者代表外,还有一位人大代表、一位政协委员明确表示不同意或希望暂缓涨价。他们认为,目前很多居民生活的必需品价格都处于一个上升趋势当中,但收入却没有相应提高,居民对价格上涨有一种恐慌心理,担心因为基础资源价格传导引发连锁涨价。另外,水企亏损应从自身找原因,削减不合理的成本,而不是简单地把负担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面对分歧,通常的作法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听证会是否也应如此?
以济南市人大代表身份出席听证会的梁凡在会上发言时提出,本次水价调整听证会,是2008 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新修订的听证办法后,济南市举行的第一次定价听证会。新听证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定价听证是对指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这个表述纠正了过去对听证会性质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听证会是论证会,不是决策会,因而不应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据此,梁凡提出,对听证会代表的意见,无论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都不能再像以往一样,仅仅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简单化处理,而应多角度多层面综合考虑。
责编: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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