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20分):
国家标准委昨天发出通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按照原本将在明年起实施新标准,“40公斤、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被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样我国目前1亿2千万辆电动车中,有许多将面临上牌照、考驾照、买交强险等一系列问题,而且要在机动车道行驶并按机动车管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由于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相关链接:
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