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晋中市委新闻发言人李苏平就媒体报道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青“从政经商两不误”及有关问题情况进行了通报。全文如下:
2009年12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长青同志有关问题后,晋中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对媒体所反映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
王长青同志从1998年6月起任灵石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2008年5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不驻会)。鉴于王长青同志在担任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与企业脱钩,经晋中市委研究决定,建议免去其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对媒体所反映的其他问题,晋中市已组建若干调查组,正在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如确有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晋中市委、市政府感谢并欢迎新闻媒体对晋中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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