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为了早期救治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在医疗机构中开展甲流病毒检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辖区医疗机构中开展甲流病毒检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出现流感样症状、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危重病例中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等重点人群,及时采集标本,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甲流病毒检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甲流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需要,决定在辖区医疗机构是否开展甲流病毒检测工作。开展此次检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甲流定点三级传染病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在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通过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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