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郑宜栋——还债的老人,85岁,江西上饶县退休干部
【当选理由】
1942年,郑宜栋的父亲在江西经营一个榨油作坊,因为战乱,父亲死亡,家里欠下了乡亲们的高额债务。17岁的郑宜栋就开始还这笔债了,至今替父还债67年。
1989年,退休后的郑宜栋,用了足足半年的时间对父亲的账本进行重新整理,终于算清了父亲生前共欠106户人家茶油、菜油、桐油共计873斤4两5钱。此后的20年,老人按照当时的油所对应的现在的价钱开始还剩余的债,共还了3万多元钱。有的债主已过世,老人就将钱还给他们的儿子、孙子。2009年,债还清了,压在老人心头石头终于卸下。
民间有“人死账烂”的世俗观念。而老人用67年来还一笔本可不必还的债务。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诚信,看到了他对法律所提倡的社会公序良俗的一种自觉支持和遵守。
颁奖词:
“欠债还钱”是他最纯朴的承诺,
“诚信为金”是他最坚定的信仰。
白发老人郑宜栋,
67年节衣缩食,替父还帐,
实现了一个公民对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的自觉支持和一生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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