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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俊:以行政主导为特征的政治制度在澳门顺利运作

 

CCTV.com  2009年12月04日 10:4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12月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等领导同志出席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李成俊]二、以行政主导为特征的政治制度顺利运作。基本法从澳门特区作为“一国两制”下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地位出发,设计了以行政为主导、行政与立法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司法独立的政治体制。十年的实践证明,这样的政治体制符合澳门特区良好管治的需要,符合澳门作为地方行政区域的特点和循序渐进实现各阶层均衡参与的政治格局,因此运作顺畅、成绩斐然。

  澳门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对“一国两制”作了完整、系统的法律规定,清楚而又明确地体现了“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是澳门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的前提。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权力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澳门基本法“总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如果没有授权,就没有“一国两制”,“授权”这个概念十分重要。

  综观世界上许多地方,为了给地方更大权力,就搞“联邦”,搞“邦联”,最后导致国家四分五裂。前苏联、南斯拉夫解体就是例子。基本法创设的“授权”概念,首先肯定了中央对澳门具有完整的管治权,维护了国家统一,同时由中央授权澳门实行高度自治,确保了“一国两制”得以实行,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的政治智慧,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责编: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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