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中国商务部29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1月30日起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在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三氯甲烷将继续采取原反倾销措施。
2004年11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采取为期5年的最终反倾销措施。由于没有利害关系方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商务部决定不主动发起调查,对印度产品的征税措施将于2009年11月30日终止实施。
责编:李二庆
相关链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