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瞿燕,江油市武都镇人。1993年,24岁的瞿燕与比她大8岁的蔡某结婚。在女儿6岁时,瞿燕因与丈夫感情不和,最终离婚,带着女儿回娘家与养父母一起生活。2004年,经朋友介绍,瞿燕在北京一家蛋糕店打工。2006年3月5日,瞿燕搭乘北京房山区人梁小建的摩托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导致瞿燕颅内损伤,失去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事后,交管部门认定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瞿燕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2007年初,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判决梁某支付瞿燕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72万元。但因梁某家穷,无力负担,瞿燕70多岁的养父不得不打工给女儿治病。去年的“5·12”大地震导致瞿燕家的房屋震毁,使这个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责编:夏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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