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表示将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其中拟规定居民每月基本用电87度,“超过87度涨价”。这条红线引起公众热议。(《工人日报》11月21日)
电价改革事涉民生。改革必须以不损害公民的整体社会福利为着眼点。过去的居民电价确实有不合理的地方:在居民平均电价低于供应成本的情况下,国家补贴可能更多地补贴了高收入居民,因为高收入家庭用电最多。
但如果阶梯式电价在让用电多的富人多掏钱的同时,也增加大多数居民的负担,则老百姓就高兴不起来,而所谓电价改革也就会变成实质上的涨价了。我以为,实行阶梯式电价,应该是基本生活需求用电坚决不涨价,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基本不涨,真正涨价的只是少数奢侈型用电。同时,电价调整一个最根本的检验原则是:确保大多数居民负担不增加。
在大原则确定后,关键在于设计好三个阶梯的起点“红线”。“红线”过高,电价改革的意义就会降低;“红线”过低,则电价改革的意义会发生异化,变成实际的普遍涨价。和多数人的感觉相同,我觉得目前初定的第一阶梯“87度”标准确实过低。不知这个87度是通过多少普通家庭用电抽样计算的平均数,我只知一般工薪家庭月用电都在100度以上,且是在不开空调的季节。
问题于是回到程序上:电价“红线”由谁说了算?是由供电部门研究决定,还是由官员一锤定音?消费者需要真正的话语权、参与权。道理很简单,买卖双方就应该讨价还价,不能因为他是垄断企业,就剥夺了消费者的还价权。 (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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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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