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大力整治新媒体领域盗版 4措施严打网络盗版
近年来,根据“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战略要求,我国各级“扫黄打非”机构始终将打击经营盗版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先后破获一批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侵权盗版案件,严惩了一批侵权盗版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销售侵权盗版活动又有了向网上蔓延的新趋势。
近期,上海、苏州、齐齐哈尔等地“扫黄打非”部门先后查处了多起网上经营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此分析说,从目前查处的网上经营盗版案件来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具有来势猛、速度快、人员杂三大特点:
来势猛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从目前掌握材料分析,国内网上书店销售图书份额约占整体图书市场销售额的三成以上,而无论是提供网络书店平台的购物网站,还是专门从事出版物销售的专门网络书店,近来都先后有因“染指盗版”被告上法庭的,尽管有的案件判决网站本身不构成侵权,但是其在防止侵权行为中应尽的义务和要承担的责任还是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从各地“扫黄打非”部门查处盗版案件情况来看,在某些盗版高发领域,利用门店销售盗版的行为正逐步被网上销售盗版行为代替,如自考教材领域等。
速度快主要体现在:最近出版的一部畅销书,从今年9月2日正式出版到9月9日,不到一周的时间,仅淘宝网上就有105家店铺涉嫌销售该书的盗版书。
人员杂这一点体现在:实体书店的设立需要专门审批,因而实体书店销售盗版的也多为专门的出版物经营者。而在网上开书店,电子商务网站对卖家只需进行简单的实名身份核对即可,因而销售盗版者身份复杂。有直接到网上销售的制售盗版分子,如苏州的谢某;有专门卖盗版的零售卖家,如上海的凌某;也有深受盗版之害又施害于人的兼职卖家,如齐齐哈尔的梁某夫妇,二人皆为大学教师,在自身学术科研中难免买到盗版书,但是想到港台原版学术书价格高、难买到,遂铤而走险网上购买、私自复制、网上销售渔利。
打击侵权盗版是“扫黄打非”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正如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柳斌杰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时所提出的,“中国正大力整治新媒体领域盗版”,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采取了严格查处、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和加强引导4项措施严打网上销售盗版行为。
严格查处。即针对网上经营盗版案件高发的新特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已要求各地“扫黄打非”机构在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实体经营场所监管的同时,加大对网上经营盗版行为查处力度,发现线索,追根究底,固定证据,依法查办。
明确责任。作为为网上书店等电子商务提供网络平台的有关网站,对其加盟网店都负有资质审核和行为监管责任,若对“明知是盗版”甚至“标明是盗版”的经营者放任不管,就构成主观上的过错和过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求相关网站进一步健全网店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后台监控系统、增强主动监管能力,创造文明、规范、合法的网络交易环境。
规范管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网上书店等通过互联网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审批、管理规定,明确准入标准,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引导。一方面正确引导民众,加大对普通民众关于“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让普通民众认识到通过网上购买盗版同样是助长违法犯罪、侵犯权利人权益的可耻行为,号召民众积极举报网上经营盗版的线索;另一方面,正确引导网上经营行为,要求凡有经营出版物功能的网站要在页面显著位置发布关于出版物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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