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立法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得通吗?_
沈阳:教师有偿家教绩效考核将“一票否决”_
增加学生负担教师有偿家教确该规范
17日从上海市教委传出消息,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将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据悉,绩效工资将与教师师德、工作实绩、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息息相关。若从事有偿家教,绩效考核结果难合格。
根据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本市各区县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师德表现、完成学校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其中在师德修养方面,要求教师树立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在这些方面若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则要能反映出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和所承担的责任;要能反映出教师在完成这些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成果。同时为鼓励优秀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将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对优秀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奖励。
据悉,学校将有考核小组综合教师自评、互评和领导评价结果后作出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比例控制在10%-15%。现行的教师业务考核表也可以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载体之一。绩效考核结果除用于绩效工资分配依据外,在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都将作为重要依据。
17日,一些学校的校长告诉记者,过去除了国家的固定工资,学校本身也会设定考核制度,不过这一块比例较小。实行新工资制度后,教师固定工资的比例将缩小,而绩效工资的比例则将扩大。学校方面表示,教师的绩效工资将与教师工作量及工作成绩相关。不过,学校不准以学生分数高低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好坏的标准,升学率也不能作为考核指标,以便真正落实“减负”精神。
相关链接:
责编:汪蛟龙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