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运发展5日公告称,由于公司业务变更,控股股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时注入资产的承诺可能生变。外运发展11月2日向中国外运就有关股改承诺事项进行了征询,中国外运回复称,对照股改特别承诺,控股股东目前已经没有上市公司可以接受的、且符合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空运资产。
业内专家表示,股改时曾有多家上市公司有过资产注入的承诺,目前大多已经到了实施期间,但能否实现当时的承诺值得关注。
优质资产注入的承诺
2006年11月2日,外运发展启动股改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9股,同时,控股股东中国外运做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有权部门审批后,向公司转让部分优质资产”的特别承诺。
但如今36个月的期限已过,资产注入方案仍未提出。中国外运称,这主要是上市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主营业务整体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中国外运所拥有的网络中作为上市公司业务代理的相关空运业务资产受到市场竞争和业务量下降的影响,资产质量大幅下滑。
据悉,当时股改承诺的背景是,上市公司主营快递业务自身网络资源不足。上市公司当时以航空货代业务及快递业务为主营业务方向,在全国只有35家分公司,自身业务网络无法覆盖的地方,部分委托控股股东的下属企业通过代理方式扩展网络覆盖。
替换资产即将揭晓
外运发展有关人士表示,当时随着国内航空货代及快递市场的不断开放,竞争加剧,“完善的业务网络、标准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和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成为上市公司参与行业竞争的核心力量。因此,上市公司拟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契机,受让控股股东的航空货代及快递资产,进一步完善公司全国的业务网络,减少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尽量避免发生同业竞争。
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外运发展主营业务整体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自营的航空货代业务收入增长放缓,利润逐渐下降;向UPS移交所代理快递业务,使公司的航空快递业务受到较大影响,至2008年公司已基本放弃了国际快递业务;国内快递业务也于2009年7月出售给中外运-敦豪公司合资经营。
外运发展介绍,特别承诺做出后,控股股东与公司积极沟通,拟定了多种资产注入的设想,推进、落实股改承诺工作。
2008年上半年,为向公司转让广东地区的空运业务,控股股东将分散在广东各家下属企业的空运资产、业务、人员进行了剥离,与公司共同聘请中介机构完成全部的审计、评估工作。但是,由于控股股东原拟转让的网络资源及相应的空运资产的质量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若按照原先的设想收购的控股股东的相关空运资产,一则无法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二则无法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决定放弃收购。
外运发展最后表示,尽管控股股东已经没有公司可以接受的空运资产,但是控股股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尽快与公司完成转让有关资产的事宜。同时提醒投资者,转让资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带来任何重大影响。公司将在12月15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资产的转让事宜。(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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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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