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中国气象局网站消息,气象局近日下发领导干部问责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决策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8种情形将被问责。
近日,中国气象局下发《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知,对气象部门领导干部问责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实施细则》规定了八种问责情形:气象部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决策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未履行汛期气象服务或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职责,造成重大气象服务失误的;不执行上级决策命令、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等。《实施细则》还对从重问责、从轻问责及问责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实施细则》规定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此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另外,该文件还规定,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时要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将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注重教育,慎重处罚。
据悉,该文件是中国气象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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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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