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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重庆]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CCTV.com  2009年10月22日 01:2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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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午夜新闻):如此真实的杀戮画面,让人震撼!现在来关注另一起案子的进展。21号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和刘钟永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杨天庆、刘钟永等三人分别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杨天庆组织领导以被告人曾川、刘成虎、简绍坤、何彭裕、刘渝、邹猛、李渝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应当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予以处罚。被告人杨天庆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系组织、领导者,应当以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曾川、刘成虎、刘渝、简绍坤、何彭裕、李渝、邹猛均系该组织成员。

  据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 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成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骨干成员简少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九至十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外,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南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刘钟永等22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刘钟永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案被告人郑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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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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