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和学校必须保证小学生和中学生,上午课堂教学时间不超过4节课;小学生下午不超过2节课,中学生下午不超过3节课,同时要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北京35中调研的讲话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通知,首次对全市中小学上下午的课时安排提出明确的节数要求。
北京市教委还首次给中小学提供了参考课表,其中,课间操被建议安排在上午第二节课以后,而非目前多数学校执行的在早8时前。
事实上,去年北京市教委也曾明确要求各中小学不得在8时之前安排集体教学活动,同时对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提出明确要求,即必须保证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但实际上,学校实际执行却并不严格,中学更加明显。不少学校将早操移至8时以前,一些学校仍在早读时变相上课,中小学生的课程负担并未减轻。
此次教委再次下发通知,除对以往要求进一步强调外,特别对课堂教学的节数做出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要求,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得超过4节,而目前,多数学校特别是中学,像温总理调研的35中一样,上午上5节课。(记者王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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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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