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立法如何避免执法难窘境
娱乐餐饮场所控烟是否可操作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就《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据介绍,该条例草案自8月21日公布以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民来信传真电邮58件,包含212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其中,3个问题比较集中,即条例草案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条例草案关于旅馆、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控制吸烟的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条例草案关于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合理、可行。围绕上述3个问题,以及控烟立法如何避免执行窘境,控烟场所分类、控烟措施实施等立法细节,19名听证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发言,10名市民到会旁听。
禁烟场所如何细化
退休人员陈群建议,国家机关控烟范围只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比较笼统、狭窄,能否把这个引申到人民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服务办事场所。同时,国家机关公务员应带头控烟起表率作用。
市民张正华则建议,增加人口密度大、妇女儿童多的室外区域,比如南京路步行街,作为合理控制吸烟区。市民王建中建议,增加舞厅作为禁烟场所,并放映禁止吸烟的宣传资料。
BDS控制吸烟工作室的包迪生说,许多发达国家前几年就已经规定公园禁止吸烟,建议条例增加公园禁止吸烟的规定。上海大学学生陈洪建议,单独将卡拉OK列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同时增加老年福利院和养老院的室内区域作为禁止吸烟的场所。
相关链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