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陈水扁所涉弊案24日上午移审到台湾高等法院,高院在中午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决定承审法官,随后召开羁押庭,晚间九点,做出对陈水扁继续羁押的决定。
陈水扁所涉弊案24号上午移审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在上午11:30分左右,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出了二审承审法官
法官随后展开阅卷工作。陈水扁则在候审室等待,下午三点半左右,法官阅卷完毕。羁押庭开庭。
在法庭旁听的媒体记者转述说,陈水扁准备了详细的笔记,显然有备而来,并且在庭上一直滔滔不绝为自己做无罪辩驳,从公务机要费一直讲到龙潭案,由于陈述时间过于冗长,还遭到合议庭出言制止。陈水扁为了自由,最后还提出多项配合条件,向法官表示“可以直接将其软禁在家,可以限制会面的对象、参加活动的范围等”,至于有逃亡的嫌疑,他也表示可以把护照注销。甚至可以接受佩戴电子脚镣。
经过近5个多小时的审理,高院以仍有逃亡的可能并仍有隐匿巨额资金,裁定将陈水扁延押至11月25日。
陈水扁是在2008年11月12日首度遭到羁押,12月12日遭到起诉,13日和18日曾两度被裁定无保释放,2008年12月30日再度遭到羁押。迄今陈水扁已经被关押了30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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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