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相关案件24日移审台湾高院,陈水扁在警方戒护下满怀期待地抵达法院。(图:“中央社”)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涉贪污等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昨天全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在当天举行的羁押庭上,尽管陈水扁一反常态放低姿态,开出各种条件换取停止羁押,但合议庭仍裁定继续羁押3个月。倍感失望的陈水扁拒绝在笔录上签字,还传出“身体欠妥”,虚惊一场后最终被送回台北看守所。
扁盼保释 愿戴电子脚镣或软禁家中
去年11月11日,检察官以陈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申请羁押,次日台北法院裁定羁押禁见,陈水扁被收押进台北看守所。12月12日扁家弊案起诉后,审判长以羁押理由不存在当庭释放陈水扁。特侦组两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裁定再次羁押不禁见。在之后近十个月中,法院三度以延押与否展开评议,最后都决定继续羁押。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9月11日一审宣判陈水扁夫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24日将“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扁家买官等案,移审台湾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经由公开抽签,交由审判长邓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鸣、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议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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