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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实质性新措施 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CCTV.com  2009年09月22日 21:3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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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布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记者赵明明)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5分报道,国务院今天(22日)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多项实质性措施将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李毅中说,有些中小企业反映,有些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很高,它不能进入,这样我们就要进一步放宽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再比如说,对于一些困难中小企业,缓交社会保险费或者降低交费费率,这些优惠政策原来规定是到2009年年底,现在可以延长一年,到2010年年底,还可以给一些补贴。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国务院最新出台的意见中,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对此,李毅中评价说:“我觉得大企业大贷款大银行做,小企业小贷款应该是小银行做。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营资本可以进入,这是一个很有新意的重大改革。有了这个改革,我想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从根本上有了一个好的办法。”

    意见指出,国家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国家还将采取措施,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并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李毅中说,归根到底,中小企业自己要加强管理,眼睛向内,节能降耗、降本增效,要靠内因、通过自己来自强自立,这样两相结合,贯彻这一文件的精神,会发挥很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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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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