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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陈水扁女儿的早餐都报“国务费”

 

CCTV.com  2009年09月14日 07:3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专题:陈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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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社发 李俊锋 摄

  中新网9月13日电 扁家4大案11日一审宣判。根据今天曝光的部分判决书内容显示,扁家许多私人花费都以“国务费”来支付,像是陈水扁控告名嘴的官司,甚至女儿陈幸妤早餐费,都不例外。

  “中央社”报道,根据判决书附表记载,包括陈水扁儿子陈致中结婚的相关支出、罚单,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洗车费、家人保险、税金,连陈水扁饲养的狗“勇哥”与“Honey”的饲料费、医药费等,通通都由“国务费”来支出。

  此外,陈水扁控告政论节目主持人陈文茜,多达数万元(新台币 下同)的律师费用单据,也被拿去报销“国务机要费”。陈水扁剪头发整理门面每次花1000元、陈幸妤仅数十元的早餐,全部都报“国务机要费”,由全民来买单。

  据报道,这份判决书一共有1523页,其中本文500多页、附图、附表更达到1000多页,台北地院将它分装为上、中、下3本,共计重达3.7公斤,并从昨天中午过后陆续由法警送达家住台北市、县的被告与委任律师手中,至于在外地的被告与律师,则以邮寄方式送达。不过陈镇慧委任律师林达杰表示,他到今天下午为止都还没有收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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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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