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台北9月1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就陈水扁所涉“机要费”贪腐案等多起弊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陈水扁贪污、洗钱、受贿、伪造公文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科罚金新台币2亿元。
台北地院裁定,陈水扁因在“机要费”贪腐案中犯贪污、伪造公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洗钱案中犯洗钱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龙潭购地弊案中犯受贿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依贪污、伪造公文等7项罪名,判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无期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3亿元;依洗钱罪分别判处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2年6个月有期徒刑和1年8个月有期徒刑。
扁案起诉与一审宣判图表(联合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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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案件 |
起诉罪名 |
求刑 |
一审宣判 |
陈水扁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贿 ·洗钱 |
最严厉制裁 |
无期徒刑 罚金2亿元 褫夺公权终身 |
吴淑珍 |
·机要费案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馆案 ·洗钱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收赂·泄密 ·洗钱 |
从重量刑 |
无期徒刑 罚金3亿元 褫夺公权终身 |
扁珍之子 陈致中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刑2年6个月 罚金1.5亿元 |
扁珍之媳 黄睿靓 |
·洗钱案 |
·洗钱 |
从重量刑 |
判刑1年8个月 罚金1.5亿元 缓刑5年 |
“府”前秘书长 马永成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20年 褫夺公权10年 |
扁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16年 褫夺公权8年 |
扁办公室前出纳陈镇慧 |
·机要费案 |
·侵占公有财物 ·利用职务诈财 ·伪造文书 |
免刑 |
免刑 |
吴淑珍兄 吴景茂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吴淑珍嫂 陈俊英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2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吴淑珍同学 蔡美利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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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美利弟弟 蔡铭杰 |
·龙潭购地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2年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1000万元 |
蔡美利弟弟 蔡铭哲 |
·龙潭购地案 ·南港展览馆案 ·洗钱案 |
·收贿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2年2个月 褫夺公权1年 缓刑5年 罚金300万元 |
力麒负责人 郭铨庆 |
·洗钱案 |
·洗钱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6个月减为 3个月 褫夺公权1年 |
竹科管理局前局长 李界木 |
·龙潭购地案 |
·收赂 |
减轻或免刑 |
判刑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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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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