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被告人余卫平在宣判后被押解回看守所。余卫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当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前高管邹韶禄、余卫平、汪建伟三人职务犯罪案分别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新华社发 张浩林 摄
今天(2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余卫平职务犯罪案作出终审判决,余卫平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由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
据了解,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卫平由死刑改判死缓的主要理由是: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等立功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过表现,并且退回了全部赃款。
去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前高管邹韶禄等人职务犯罪案分别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集团原董事长邹韶禄被判无期徒刑、云铜集团原副总经理余卫平被判死刑、云铜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汪建伟被判有期徒刑20年。余卫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记者储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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