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李菲、贾楠)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2008年我国民族地区GDP总量已达30626.2亿元,人均GDP近1.6万元。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核心,实施了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如:西部大开发战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等,都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些地区的经济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民族地区的GDP总量已由1978年的32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062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17.4倍,年均增长10.2%。民族地区人均GDP已由1978年的248元增加到2008年的16057.26元。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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