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 周兆军)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7日在北京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
人民武装警察法规定,人民武装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交通工具、住所、场所;
——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泄露国家秘密、军事秘密;
——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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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59件法律的相关条文作出修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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